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时评 > 热点新闻

职业伤害保障扩围:给更多人解围

发布时间: 2025-07-10 15:45:29 来源: 《浙江日报》(2025年07月10日00006版:观点) 作者 汪昌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日发布消息,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自7月1日起,在原试点的7个省份、7家平台企业基础上,新增10个省份和滴滴出行、顺丰同城等平台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通知,2026年,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扩大至全国所有省份,并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2027年,探索将其他行业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随着数字经济和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不断壮大。他们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职业风险。以往,由于现行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制度限制,这些劳动者难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覆盖,一旦因工受伤,便陷入工伤维权困境。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恰似一场“及时雨”,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扩围,意义重大。一方面它有利于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让他们在面临职业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补偿,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分散平台企业的经营风险,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目前试点覆盖面相对有限,无法实现行业全覆盖,制度也不够完善,理赔流程较长。此外,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案件还涉及第三者责任,但目前“新职伤”尚未涵盖与第三者相关的保障内容,因此,应探索“新职伤”增加第三者责任保障,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他人受伤后,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应鼓励平台企业购买补充商业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障形成互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标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