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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莲都区“四位一体”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 2014-04-29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丽水莲都区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诚信文化,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着力在全区上下营造崇尚孝义、恪守诚信、勇担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模拟审批、并联审批常态化。全面推行以区长为总代办、副区长为副总代办、局长为代办员的代办制和一门受理、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淘宝式”全程追踪评价体系和“客户经理式”标准服务。二是组织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主题,以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为载体,突出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进一步强化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自律意识。三是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金融、电力等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十佳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全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广优质服务,解决群众不满意问题,全面推进行业整体发展,提高行业的社会满意度。

  二、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弘扬社会文明风尚。一是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丽水市王道友金楼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道友等五人先后被评为莲都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王道友2010年还被评为丽水市道德模范。组建了历届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区进行巡回报告,整理编印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传资料,开展先进事迹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建立道德模范帮扶机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好人进行帮扶和救助,形成崇尚好人、关爱好人、回报好人的社会氛围。二是发现“身边好人”。在处州晚报莲都特刊推出“身边好人”栏目,以凡人善举传递诚信守约正能量。目前已陆续推出沈香女当等三位好人,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开展诚信公益宣传。以开展市区文化墙美化、社区宣传思想文化长廊建设工作为契机,将道德模范、最美好人的先进事迹、诚信文化等内容上墙,增强市民见贤思齐意识。在社区公益宣传栏、公交视博传媒刊播“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宣扬诚信理念,扩大宣传效应。

  三、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积极开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信用企业”等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开展“最美商店”创建活动,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做“生产经营守法人、产品质量守信人、职工管理守规人、业务往来守约人”,教育引导职工做“爱岗敬业的标兵、诚实劳动的模范、节能创新的先锋”。二是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全面整合金融、税务、保险、工商、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法院、社保等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包括遵章守法、获得荣誉、受到处罚等内容的诚信档案。三是加快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设立“红黑榜”,对被评为优良守信的企业给予积极鼓励,在企业发展上给予重点扶持;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公告,建立企业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市场退出等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四、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价值观教育。通过书画摄影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及结对帮扶、外出考察学习、文明城市创建等行之有效的活动,使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制定了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建立了集体学习、法官论坛、学习考试等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组织外出学习、委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及自主办班、自主研讨等形式,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加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养成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创作讴歌司法领域先进典型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拓展法制宣传的辐射面,增强感染力,提升吸引力,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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